一、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条件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享受助学金学生认定以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是否贫困作为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因素:
1、确保家庭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五保户、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父母有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等,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和诊断书)优先享受助学金。
2、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3、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4、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5、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对于不涉及特殊群体因素,但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导致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含死亡)导致家庭收入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的,审核小组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评定。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范围。助学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受资助名单按学期进行动态调整。
二、国家免学费
(一)申请条件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确认享受免学费资格的同学按每生每年3000元免除学费。
(二)认定依据
1.由审核小组成员负责核查学生户口本首页地址,确定是否为县镇和农村。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人数按我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城市户口学生百分之五的比例确定。由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贫困证件(福利证,低保证,残疾证等)或以家访等形式确认受助资格。
3.涉农专业学生不受户口限制,直接享受免学费。